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天集化工助剂(沧州)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分子材料助剂新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高分子材料助剂新建改建项目
工程选址: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原W5生产车间更新合成釜2台,新增酯交换釜、蒸水釜、中转釜等共计15台(套)及其他相应配套设备设施,在原年产2000吨HS-622基础上增加3000吨高分子材料助剂产量,调整至年产5000吨高分子材料助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集化工助剂(沧州)有限公司
邮箱:liyunsheng@tiangang.com
通信地址: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联系人:李运生 电话:18631770905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6oEf4ikZLL3XIiIhDkb6w
提取码:6dbk
不宜公开情况说明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PPskndqnGcTqCKBT6DDtg
提取码:qhau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I8DL86LPprBX8kWQOU3Ww
提取码:kze9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