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颖颖)4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朱春燕、梁英华、赵亮、刘建华、李国钧,秘书长胡大鹏出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新、市政府副市长王晓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宇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运彩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沧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对外贸易发展工作、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报告,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市监察机关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把整治成效转化为群众获得感。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议市政府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举措,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