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干字当头 推动经济持续向好丨我市1.5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2025-05-23
来源:沧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申萍 通讯员张曙光)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今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铺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政策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的开户并汇缴人数已达15122人。

2024年11月,我市获批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为了做好试点工作,今年3月,我市制定了《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公积金服务,将惠民暖心政策落到实处。

据介绍,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信用状况良好的自由职业人员,均可通过“沧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业务网点开立缴存账户。缴存方案包括按月定额、按季定额、按年缴存、按月自由缴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后,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把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贷款权益。在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情况下,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自由销户,并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现“想缴能缴、愿缴尽缴、想退能退”。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城市更新改造和保障房建设,在试点工作中积极完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优惠购租保障房、“以旧换新”和“商转公”贷款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先租后买、稳业安居。

此外,为适应灵活就业群体职业流动性强的特点,我市建立身份转换“直通车”机制,支持缴存人缴存身份在灵活就业与单位就业间的无缝转换,保障缴存人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