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丙烷脱氢催化剂项目
工程选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河北瑞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原有的B8生产车间(乙类),建设年产3000吨丙烷脱氢催化剂生产线一套,新建6000平仓库一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产丙烷脱氢催化剂3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瑞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联系人:王毅电话:15631708661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链接: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mz8datz6l9QifMDwiHEDA 提取码: sy89,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F9HF8tTClrj_v8f6gsVdg 提取码: gcdx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公示起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7月0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