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增收强根基 扩需提质激活力
《沧州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落实举措》正式印发
本报记者 屈 鹏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日前,《沧州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落实举措》(以下简称《落实举措》)正式印发,围绕城乡居民增收、消费能力保障、服务消费提质等八大方面,推出23条具体措施,全面激发消费潜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让群众钱包更鼓,消费能力才能更强。《落实举措》明确,通过稳就业、促增收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夯实消费根基。
多管齐下保障就业。对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精准服务,确保年末帮扶就业率不低于 90%;高标准建成7家市级规范化零工市场,为灵活就业人员搭建便捷平台;2025年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2亿元、就业补助资金3亿元,预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同时,创新“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全年开展不少于500场次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并依据产业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培训人数不少于1.9万人次,切实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稳定就业局势。
多措并举促进居民增收。严格落实工资相关调整机制,推动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积极带动农民增收,建设12家县级服务中心,鼓励土地流转,发展“1+N+X”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模式,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力争实现202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左右。
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健全清欠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拖欠账款和恶意欠薪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消费能力不仅取决于收入,还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密切相关。《落实举措》明确,我市将从生育养育、教育、医疗养老等多领域着手,为居民消费免除后顾之忧。
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为建档立卡孕妇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增加儿科服务供给,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
强化教育体系支撑能力。我市通过新改扩建中小学、建设职教园区、提高学生资助标准、优化高校学科设置等措施,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升教育质量,让更多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同时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压力。
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认真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完善医疗养老保障体系。对于重点群体,相关部门加强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保障脱贫劳动力就业,筑牢社会救助兜底防线,让困难群众也能安心消费。
服务消费是消费升级的重要方向,《落实举措》明确,将聚焦“一老一小”、生活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
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新建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培育33个以上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7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新建不少于8家养老机构;构建全链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吸引京津老年人来沧养老;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等服务,推动“惠沧托”行动,提高托育服务水平。
促进生活领域服务消费。多部门联合鼓励家政专业发展,打造“燕赵家政·河北福嫂”品牌,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培育沧州餐饮品牌,传承和保护老字号与非遗美食,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
扩大文化旅游消费。推出文旅消费年票,开通旅游直通车,举办200余场文旅促消费活动,打造特色文旅品牌,提升沧州旅游知名度;推动“体育+”融合,承办多项国家级赛事,举办特色品牌赛事,优化体育场馆运营,打造体文旅商融合消费新场景,激发市民和游客的消费热情。
大宗消费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落实举措》在汽车、家电、住房等大宗消费领域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消费升级。
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对3类数码产品实施购新补贴,并创新二手商品流通方式,加强对相关行业纳税人的政策宣传与培训。
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大力实施购房补贴,组织促销活动,设置购房“冷静期”,推进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试点,满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
积极扩大汽车消费市场。大力培育二手车市场,推动汽车下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优化汽车消费环境,促进汽车消费增长。
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提升消费品质、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成为必然趋势。《落实举措》明确,将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培育新型消费业态。
强化消费品牌引领战略。在品牌建设上,我市将大力培育净菜加工企业,打造特色农产品基地和品牌,推动食品产业发展,申报消费名品和“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提升沧州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积极支持首发经济,拓展电商应用,打造多业态融合消费场景,建设跨境电商和低空经济项目,推动消费模式创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同时,《落实举措》围绕改善提升消费环境、开展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完善提振消费支持政策等方面,明确目标、细化分工,通过加大休息休假监管、优化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县域商业建设、清理不合理消费限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消费政策协同联动等举措,全力保障职工及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消费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