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洪丽)“戴上这枚纪念章,我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虽已退休,但将继续发挥余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近日,沧州市军休所举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暨建党104周年文艺汇演,老党员代表王和仁激动地说。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党中央自2021年起设立的党内荣誉,每年“七一”期间,各地通过集中仪式、上门慰问等形式颁发。今年,我市共颁发5276枚“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按照《“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规定的颁发资格条件,凡党龄达到50周年(截至2025年7月1日)、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均予以统计、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