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收费提醒,要求各机动车检测机构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申萍)日前,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机动车检测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函,各机动车检测机构不得采取相互串通等方式,操纵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要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如实公布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价格等。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查各机动车检测机构是否存在采取相互串通等方式,操纵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采取误导性收费标示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机动车检测;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等行为。一旦发现以上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
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检测机构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可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