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两个住宅小区将试行物业服务费监管新机制

2025-08-07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市区两个住宅小区将试行物业服务费监管新机制

物业公司收入和服务质量挂钩

本报讯(记者李佳芳 通讯员李刚)物业公司能够得到多少物业收入要和考核排名、业主满意度挂钩!日前,沧州市住建局推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监管新机制:业主支付的物业费将直接转入第三方监管账户,住建部门会根据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按照约定比例拨付物业公司相应物业服务费。据悉,沧州市住建局将在运河区颐和荣盛华府、泰合荣盛华府两个住宅小区率先试点实行此项机制。

沧州市住建局物业监管科科长杨立明告诉记者,根据部分业主代表意见,试点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自愿提出申请,与市住建局、监管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开设物业服务费监管账户。业主支付的物业服务费资金全部划转至物业服务费监管账户,物业服务企业引导业主按时将物业服务费足额支付至指定监管账户。业主已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也将转入指定监管账户。

监管资金如何拨付?杨立明表示,资金拨付采用“月拨付、季考核、年周期”模式:每季度前两个月全额发放,第三个月先发90%,对于剩余10%,住建部门将根据本季度物业公司考核结果决定——季度考核名次位列区域住宅小区项目总数后10%的,住建部门止付剩余的10%物业服务费,并督促其整改;若在下个季度考核中名次未被列入辖区住宅小区项目总数后10%,就对其进行解付,将上个季度止付金额连同当月物业费一并拨付给物业服务企业;若全年考核被列为“业主不满意小区”,全年止付的物业服务费按照业主实际交费比例退还业主,或者根据业主意愿冲抵第二年物业服务费。

“我们将组织专家团队及时跟踪小区物业服务费监管效果,不断研判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新机制,让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时更加安心、放心。”杨立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