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干字当头 推动经济持续向好|新认定国家级科创平台最高奖励500万元

2025-08-11
来源:沧州日报

我市印发《2025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新认定国家级科创平台最高奖励500万元

本报讯(记者马志辉 通讯员郭书妤 杨蝉伊)近日,我市印发《2025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提升行动,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切实提高全市研发经费投入水平,助力沧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政府政策引导方面,《方案》提出,要健全政府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出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政策措施,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支持研发投入,充分利用市级科技创新券和省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引导创投基金、科技信贷、保险等资金支持科技创新。鼓励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对全社会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的县(市、区),按照就高不重复奖励的原则给予奖励,研发投入10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30万元;研发投入3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最高奖励20万元;研发投入2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的,最高奖励10万元。对首次由B类跃升为A类的县(市、区)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加大财政资金撬动力度方面,聚焦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方案》提出,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实施“揭榜挂帅”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每项最高支持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对新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按获得国家支持经费的1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企业自主研发或引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项支持100万元至500万元;对盐碱地综合利用特色产业基础研究、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通过国审、省审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分别给予资金支持。

聚焦研发平台建设,《方案》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及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及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支持,对首次评估优秀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聚焦科技人才引进,《方案》提出,鼓励企业在京津及其他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人才飞地”,对新认定的市级“人才飞地”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外国专家引才引智平台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外国专家开展的合作研发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突出贡献奖的个人,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单位和获得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的合作单位给予资金支持。

推动各类创新要素高效协同方面,《方案》提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行动,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的,每家给予最高2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基础研究,引导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对输出技术合同按年度累计成交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15万元支持;对吸纳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按年度累计成交总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支持高校院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此外,《方案》还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开展研发投入服务活动、落实研发经费投入联动工作机制和强化帮扶指导等提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