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燃料沧州有限公司四氟化锗混氢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2025-09-08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中核燃料沧州有限公司四氟化锗混氢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中核燃料沧州有限公司四氟化锗混氢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

1.2、项目建设地点

沧州市沧县中核燃料沧州有限公司

1.3建设性质

扩建

1.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生产厂房,包括四氟化锗混氢生产间、预留三氟化硼灌装生产间;新建辅房,包括控制室、通排风机房、配电室及检测间;新建库房。新增GeF4原料供应系统、H2供应系统、GeF4/H2充装系统、真空吹扫系统,以及检测控制、供电、通排风等生产配套系统。

项目总投资:1422.4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22.4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1.5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

《中核燃料沧州有限公司锗-72同位素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1月19日取得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核燃料沧州有限公司锗-72同位素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文号:沧东管[2024]1号。2024年2月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130921MA07L0T294001Y。2024年4月13日,中核燃料沧州有限公司锗-72同位素生产线建设工程项目通过自主验收。

项目工艺废气经“冷凝容器+干法酸性废气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核燃料沧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5690280308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河北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dpiGyYp22efUYtVIBBpsg?pwd=gnd9

提取码:gnd9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