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资格开始申请

2025-10-10
来源:沧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学敏 通讯员陈浩)日前,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资格申请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办理。

据了解,申请高考加分的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河北省农村居民的;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为河北省农村居民的。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具有河北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在省内招生。省考试院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和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再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根据规定,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需于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或乡级卫生健康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并按乡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向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于2026年高考报名期间将通过县、乡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到报名点。不按规定参加审核并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的,不能享受当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