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三)
(2025年10月29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李占杰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俊蓉(女)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 娜(女)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毕文娟(女)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
刘俊蓉(女)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泊达(女)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魏 岩(女)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邵 景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 杰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