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沧州临港恒达化工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煤焦油及乙烯焦油混合物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煤焦油及乙烯焦油混合物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沧州临港恒达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沧州临港恒达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本项目新建综合用房、警卫室、化验室、检修厂房、消防设施,同时建设原料油罐、产品油罐及蒸馏塔、换热器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达到年处理10万吨煤焦油及乙烯焦油混合物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州临港恒达化工有限公司
邮箱:572397253@qq.com
通信地址: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沧州临港恒达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051050777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wpdoZKhNbjRmGPgWYrFMw 提取码: jfpq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wpdoZKhNbjRmGPgWYrFMw 提取码: jfpq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7日,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