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上旬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沧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沧州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沧州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事项
(一)对沧州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二)投票表决沧州市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