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沧州绿田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液体橡胶新材料项目(一期)(重新报批)
工程选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10kt/a聚丁二烯液体橡胶装置,主要设备有反应釜、精馏塔、换热器、泵等,建设原料、产品罐区及液体装卸车设施,配套消防、循环水、变配电、维修间、中控室、综合办公楼等公用工程系统及辅助生产设施。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10kt/a聚丁二烯液体橡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州绿田化工有限公司
邮箱:yan46659@163.com
通信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联系人:闫德平
电话:13455349136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下载或向建设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kn5hjcniAq_CsWfgKEag?pwd=4ab7 提取码: 4ab7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