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民政局临时救助金实行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

2026-01-24
来源:沧州日报

泊头市民政局

临时救助金实行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

本报讯(记者李智力 通讯员尹翡 张晓雷 王琳)近日,泊头市寺门村镇彭院村一位重病村民再次领到一笔临时救助金,这是他第四次受助。与传统一次性发放不同,分阶段救助总额较一次性发放有所提高,并能根据急缓情况灵活拨付。

泊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泊头市民政局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揭榜挂帅单位”,“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是该局推出的临时救助新办法。对于情形严重的救助对象,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发放一部分救急款,用来应对紧急情况,随着后期治疗费用逐步减少,分阶段发放缓解其阶段性经济压力。这种方式审批流程更简便,也便于民政部门持续跟踪,动态提供支持。

据悉,临时救助新办法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实际需求和困难持续时间,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救助资格、救助额度、救助次数,分多个阶段进行救助。具体来说,针对因病导致困难家庭,按照其疾病持续时间和因病支出等因素,分1至6次发放临时救助金;针对因学导致困难家庭,按照其家庭因学支出困难情况,每学年分2个学期发放临时救助金;针对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意外伤害、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困难家庭,由急难发生地(或属地)先行发放救助金或生活物品进行救助,按照遇困家庭基本生活受影响情况,分1至3次发放临时救助金。

新政策推行以来,泊头市民政局通过明白纸、大喇叭广泛宣传,并借助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主动发现因病、因灾、因意外等支出大、困难长的家庭,让救助从“人找政策”转向“政策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