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02-06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2月5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宏伟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四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效应对一系列风险挑战,抓住用好重大战略宝贵机遇,完成了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任务。经济总量逐年提高并保持全省第三,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与京津雄对接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协同发展质效持续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转型步伐明显加快;改革开放活力有效释放,对外开放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人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力有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沧州潜在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还不够,经济结构转型优化相对滞后,产业更迭升级任务依然紧迫;港口带动能力还不够强,未能形成“以港带产、以产促港”良性循环;科技创新赋能不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动能仍处于成长阶段;城乡发展仍不均衡,新型城镇化潜力挖掘不够;资源要素支撑不够充分,发展瓶颈制约亟待破解。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提出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符合沧州市情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总体安排积极可行。建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沧州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深化与京津重点领域协同发展,积极融入全省“六链五群”建设,打造环雄安经济带重要支点;要坚持向海发展、向海图强,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打造全省沿海经济重要增长极;要聚焦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加快构建3+7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统筹提振消费和扩大投资,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提质升级,健全城镇化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发展民生和社会事业,统筹推进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住房等社会事业持续全面发展,以实现实力、创新、活力、文明、幸福、美丽、平安“七个沧州”目标为总基调,扎实推进“十五五”时期全市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