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出台6项住房公积金新政

2026-02-25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出台6项住房公积金新政

交物业费可提取2000元公积金

本报讯(记者申萍 通讯员吴忠凯)记者日前从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从贷款最高额度、贷款优惠政策、贷款额度计算、物业费提取、还贷提取频次、大病提取时限等方面推出的6项便民、利民、惠民新政开始实施,让缴存人员“贷得更多、用得更活”。

此次政策调整重点提升了贷款最高额度,单方正常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至7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的家庭从80万元提至100万元;购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超低能耗或高品质住宅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万元;为充分助推“人才兴沧”工程,对持有燕赵英才A卡、狮城人才服务卡I类卡的人才,贷款最高额度可再上浮50万元。此外,在贷款额度计算方面,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账户余额倍数从20倍提高到25倍,即与账户余额挂钩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5,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让缴存积累更直接地转化为购房能力。

新政进一步拓宽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缴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可提取2000元,未提取金额可结转累计。申请人及配偶在还贷期间每年可多次提取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重大疾病提取业务办理时限从票据开具后6个月内延长至12个月内。物业费及还贷提取业务可通过“沧州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线上办理,其他新政业务需持有关资料到前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