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5日开始申请
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2万元 研究生每年最高可申请2.5万元
本报讯(记者韩学敏 通讯员王新海 李琨)6月2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即将启动。7月15日起,凡沧州市户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和今年录取的新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借款申请。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2万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申请2.5万元。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业务。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贷款对象及条件: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相关材料。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两家银行承办,两家银行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都是相同的,学生可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