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

2026-07-14
来源:沧州日报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

手机轻点就能办 异地代缴更省心

本报讯(记者孙杰)“过去给老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资助金,需要许多手续,跑多个部门,现在只需一部手机就能搞定,非常方便。”7月13日,运河区凤凰城小区居民田红霞,顺利帮母亲缴纳了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金后,对缴费方式的转变连连称赞。据悉,这一转变得益于我市人社部门推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掌上办服务。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对养老待遇也有了更高期待。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多缴多得”的养老政策,我市人社部门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自2024年起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过去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群众需线下准备各类材料,往返多个部门。

为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方便办事群众,今年我市人社部门积极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联合税务部门,打通业务办理堵点,简化办理流程,推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全程网办业务。居民只需登录支付宝,搜索“河北社保云缴费”小程序,进入“资助缴费”专区,选择“个人资助”模块,准确录入被资助人身份信息,就可申办相关业务。

据了解,这项政策主要面向已正常参保、完成当年缴费且尚未领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完成当年正常缴费后,可由子女、亲属及社会爱心人士自愿额外代缴养老资助金。资助金全部归参保人所有,所有资助金全额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严格遵循“多缴多得”原则积累账户余额,按规定计息,有效提升参保居民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据市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负责人介绍,按照现行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年度最高限额为8000元。经测算,在不计利息的前提下,参保人每年足额享受8000元最高额度资助,正式退休后每月可新增养老金约57.6元,且参保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依法继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掌上办服务开通以来,我市人社部门同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群众讲解缴费规则、档次标准和待遇利好,并做好缴费答疑等配套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已有8522人通过手机线上完成养老个人资助,累计资助总金额达6754.2万元,其中8379人选择顶格标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