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十届市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沧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十届市纪委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十届市纪委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纪委监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实监督为发展保驾护航、正风反腐为发展清障除患、严管厚爱为发展加油助力,全面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