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8月26日沧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宇辉院长所作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