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执行应落到实处
杨兰举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监督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制度是治理之基,其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制度,带头维护制度的权威,作制度执行的表率。
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制度执行意识,做到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以坚定的制度意识作为执行力的先导,又要时刻保证将执行真正落到实处。在工作中把职责摆进去,立足自身岗位,准确把握履职尽责的切入点,提高政治站位,把制度执行和履职尽责贯通起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牢牢把握党的制度体系的根本地位,系统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应有觉悟,重点把握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最新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执行制度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义务,这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无论从党、国家、社会哪个角度,都要带头执行制度,不能拖制度执行的后腿,纪检监察干部要作自觉尊崇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做到理论探索与实践发展相统一。既要保证框架设计无懈可击,又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避免出现不会做,不能做的“空架子”现象。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制度改革,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制约体系,以制度建设保障队伍建设。提高制度执行能力,要树牢制度自信,形成制度执行最持久而强大的动力。要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就需熟知制度内容、领会制度精神、营造制度执行的氛围。严格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行使权力。不选择、不变通、不打折扣,带头捍卫制度,敢抓敢管,坚决同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在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毫不含糊。执行制度,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把制度执行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工作,谋划未来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在贯彻执行制度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制度执行效果上下功夫,做到发展质量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既要提倡细节,把小事做细做实,又要筑牢初心,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避免出现制度执行过程中“蜻蜓点水”和“风过即停”。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强化制度执行效果,确保方向不偏,真正把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高质量。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于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全过程,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探索务实管用的监督方式、方法,用好“四种形态”,深化谈话函询、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等工作。加强对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成果的分析运用,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查找制度疏漏,督促及时建章立制,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三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偏离制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动辄则咎。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恶意规避等行为,认真查处和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发扬“钉钉子”精神,将制度执行落到实处,保证制度优势得以全方位展现,制度活力得以充分彰显。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纪检监察干部要埋头苦干,不耽于空想,不鹜于虚声,用深度执行保持制度的旺盛生命力,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法规体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作制度执行的表率和锻造尊崇制度、执行制度、捍卫制度的纪检监察铁军。
作者单位: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