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倩)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自1月15日开幕到1月16日12时,共收到提案410件。昨天下午,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提案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市政协副主席郑新平、梁振刚出席会议。
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390件,占提案总数的95.1%。未予立案的20件,占提案总数的4.9%。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282件,占72.3%;集体提案108件,占27.7%。经济建设方面的65件,占立案总数的16.7%;政治建设方面的13件,占3.3%;文化建设方面的105件,占26.9%;社会建设方面的161件,占41.3%;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46件,占11.8%。
大会闭幕后,这些提案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与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参阅,或修改后重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