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01-19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0年1月18日沧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潘海瀛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沧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计划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抓好“四件大事”,全市经济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计划目标。同时,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还需加快,技术创新投入强度不高,环境治理压力较大,民生工作还有短板。对此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省委、省政府对沧州的定位和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建议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沧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沧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市委九届八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抓好“四件大事”,不断壮大“新动能”、培育“新引擎”,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打造河海相济、动能强劲的重要增长极,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新局面。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机遇,深化对接服务,提升合作层级和水平,进一步扩大协同发展成果。要加快港口转型升级、临港产业聚集和港城建设步伐,全力打造河北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要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牵引,加快中心城区和县城建设,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要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项目建设。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努力提升经济发展“软实力”。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构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和政策环境,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始终把项目建设放在促进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围绕“六稳”要求和目标,着力谋划引进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支撑项目,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三、抓好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环保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