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倩)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追授70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中,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立华获得此荣誉,她也是我市唯一一个获得此荣誉的法官。 李立华自1999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追求,勤勤恳恳地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连续多年年均办案200件以上,无一超审限、无一发还改判、无一涉及信访。多年来,她相继荣获“全省优秀法官”、“河北好人”代表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