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禁放烟花爆竹“遛百病”禁入机动车道

2018-02-28
来源:沧州晚报

市政府发布通告

元宵节禁放烟花爆竹“遛百病”禁入机动车道

  本报讯 为确保元宵节及市区“遛百病”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市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实施一系列安全管理举措。

  通告中明确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举措,在市区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或举办焰火晚会、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收缴其烟花爆竹,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中称,农历正月十六“遛百病”期间,遇有路段交通拥堵时,交管部门将实行临时性交通管控。社会车辆及行人应按交警提示和指挥绕行。除救护、消防、供电及必需的执法执勤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违法占道停放。提倡车辆、人员尽量减少出行。同时,出行车辆、人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各行其道,严禁行人进入机动车道。

  通告中明确,在农历正月十六17时至24时,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占用街道、公园、广场等摆摊设点;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占用街道、公园、广场等场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商业促销、文艺汇演、民间演出等活动。在市区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禁止销售、放飞孔明灯。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孔明灯禁销、禁放工作的宣传与监管。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严肃查处。市区所有封闭式公园、南湖公园中心岛、运河景观带将于正月十六下午5时全部关闭。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