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升高,又到了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高发期。仅5月26日这一天,我市就发生了4起溺水事故,两个孩子溺水身亡。然而,沉痛的教训并没有在人们的惋惜与哀叹中停止。6月1日、6月3日,又有5个孩子溺水身亡。
(6月9日《沧州晚报》)
短短十余天,就有7个孩子溺水身亡,让人扼腕痛惜!学生溺亡事故频发,家长和学校都要反思,应该如何加强监管,让孩子远离坑塘,不要盲目野泳。
野泳潜伏着巨大的险情。沧州坑塘较多,水情复杂,在不熟悉的水域单独野泳,别说孩子,即便是成年人也会同样面临风险。亲水是人类的天性。天热了,放假的中小学生无人看管,往往会不知深浅地以身试“水”。
在这个过程中,“会水”和“不会水”都会面临风险。民间俗话“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完全“不会水”的人,可能会因为心生畏惧而躲开险情。反倒是那些自恃会游泳的人,往往会与险情不期而遇。
如果有条件的话,游泳一定要去配备了救生员的正规游泳池,千万不能擅闯自然河道和坑塘。从报道中不难看出,这几起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乡村,溺水身亡的也多是留守儿童。这主要是因为乡村坑塘随处可见,再加上孩子缺少监管,因此溺水风险极高。
暑假即将到来,防溺水措施势在必行。首先,家长要负起第一责任,暑期里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不能因为工作忙而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其次,学校要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用身边发生的溺水案例警示孩子们远离坑塘河道,确保自身安全。另外,各基层单位也要加强对坑塘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专人巡查,对野泳行为进行严防死守。
当然,学生可以利用暑期到游泳馆学习游泳技巧,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还多了一项生存技能。但是,学会游泳与单独野泳是两码事,不能因为多了一份求生技能就放松对中小学生野泳的监管,更不能因为孩子会游泳就对其放任自流。
年年都有令人痛心的溺水事件发生。今年,我们应当提前行动起来,堵住野泳这个灾难的源头,让学生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