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铺开
普查对象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本报讯(记者马志辉)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安排,即日起,我市将对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展开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内容。这是记者昨天从“2018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调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普查摸清当前污染源总体情况,建立完善统一的污染源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环境污染源底数,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为推动环境管理转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市污染源普查办负责人表示,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同时,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