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
发放范围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本报讯 (记者张伟)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将阶段性加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价格临时补贴力度,扩大补贴发放范围,今年3至6月补贴标准提高1倍。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为进一步缓解物价上涨影响,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启动社会救济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前两个月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574万元。进入3月,适应新形势,国家及省发改委相继出台新规,3至6月份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扩大保障范围。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及发改委工作要求,我市也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新规,自今年3月起,我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在原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4类人员基础上,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3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居民食品价格同比涨幅的方法测算,今年3至6月份在此基础上提高1倍。
截至5月底,全市3至4月价格临时补贴均按新范围和新标准发放完毕,共计5272.7万元,享受补贴困难群众达19.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