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电动车车主仍在观望

2020-06-08
来源:沧州日报

提示:6月1日起,“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国正式实施。在这项规定中,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车主,暂不罚电动车车主。新规实施几天来,我市绝大多数摩托车车主能够佩戴头盔,但电动车车主只有少数佩戴。

“一盔一带”行动实施   

多数电动车车主仍在观望  

本报记者 韩学敏 本报通讯员 孔大龙 陈海林

骑电动车未戴头盔的仍不少

6月5日早上7时30分,正是上班高峰期,市区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车水马龙。虽然“一盔一带”行动实施已经有几天,可记者观察发现,只有少数骑电动车的市民自觉佩戴了头盔。  

记者在这个路口观察了大概30分钟,粗略数了一下,大概有近20辆摩托车经过,绝大多数车主能够佩戴着头盔,但电动车车主戴头盔的比例却不容乐观。除了部分快递员和外卖骑手佩戴头盔外,每次在等红灯的便道上,仅能看到两三位普通市民佩戴着头盔,多数人只戴了普通的遮阳帽、口罩等一些防护用品。特别是老年人,戴头盔的寥寥无几。  

记者还注意到,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多为年轻女性,她们选择的多是白色、黄色、粉色等浅色头盔,还带有防紫外线镜片,将脸部遮得很严实。一位戴白色头盔的年轻女士从西向东行驶,正好赶上红灯便停了下来。她告诉记者,自己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因此对这个规定非常关注,消息一发布,她就赶紧网购了头盔,不仅自己每天佩戴,还时常提醒身边的同事和朋友。“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和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这位女士说。  

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路段,不管是沿途,还是各个路口,情况大同小异,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头盔较为规范,骑电动车主动戴头盔的人仅占少数。

不佩戴头盔存在安全隐患  

佩戴头盔和不佩戴头盔安全效果差别究竟有多大呢?为让市民有一个直观认识,市交警一大队三中队队长黄树祥讲了两个最近发生的事故案例。  

5月29日,在永安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送水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伤,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出现严重外伤。而在5月28日,渤海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南200米处,一辆摩托车自南向北行驶中,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比较严重。摩托车驾驶人头部着地,头盔上方和侧面都撞出了拳头大小的窟窿,但头部没有受到伤害,仅肢体有一些轻微外伤。  

“两起事故,一起事故驾驶人因未佩戴头盔,导致脑部严重外伤;另一起事故中驾驶人按要求佩戴了头盔,仅受轻伤,这充分证明了头盔的保护作用。”黄树祥说,相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虽然目前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不处罚,但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值得注意和警惕。为此,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要让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驾驶机动车系安全带成为一种习惯。希望通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安全带就是生命带”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养成佩戴头盔习惯还需时日  

黄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是市区的主要路口,人流量和车流量都比较大。6月5日上午8时多,执勤交警有的指挥和疏导交通,有的则对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主进行劝导教育。  

记者看到,一位小伙子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交警一边递给他一张“一盔一带”宣传单,一边讲解相关规定及不戴头盔上路的危害等。小伙子听后说道:“其实早知道这些规定,只是觉得戴着头盔影响视线,出门办事拿着也不方便。以后一定按照规定佩戴。”  

一位老人骑着电动车停在路边等红灯,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一盔一带”时,老人表示,以前骑电动车没有戴过,还没有养成习惯。这个规定也了解一些,女儿也给他买了一个,但天气热戴上太闷,非常不舒服。“现在不是还不罚钱吗?等规定必须佩戴时我肯定戴。”老人说。  

市交警一大队七中队队长方志华告诉记者,通过对市民劝导教育发现,大多人都比较理解和支持这个规定,一些未佩戴头盔的驾驶人中,有相当一部分购置了头盔,但因为天气热、不习惯、疏忽忘记等原因没有佩戴,有些人还将头盔挂在车把上。“目前主要对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电动车主以劝导教育为主,不过希望大家,都能严格遵守规定。”方志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