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2020-07-01
来源:沧州日报

新华区小学招生政策及划片范围确定   

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本报记者 韩学敏  

昨天,《新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今年,新华区各小学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规模等实际情况,实验小学和中宇小学不招收非新华区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租房或租住保障性等住房的学生。  

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新华区2020年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适龄儿童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产权一致;户口迁入时间,要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适龄儿童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同一房产当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双胞胎除外)。新华区常住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来市区务工的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必须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新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小学招生实行分类别和分时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具备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录取工作:7月13日至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适龄儿童跟随家长按照划片所属学校的具体招生安排,分类别、分时段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报名登记。7月16日至7月25日,区教体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通知书。经审核不符合所报学校入学条件的,先由学校建议应去的学校报名,再次报名不成功的,由教体局按照报名资料进行统一调剂,调剂后由接收学校发放电子通知书。  

适龄儿童申请入学资格需提供的材料  

(一)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住房证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按次序区分下类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单位盖章、有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贷款协议书。  

B、已入住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D、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E、享受政府公(廉)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缴纳最近半年以上租金的发票。  

F、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外祖)父母户籍(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住房(适龄儿童父母市区无其他住房),并一直在其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教体局根据房产证编号进行网络查询房产信息)。  

以上E类和F类,适龄儿童父母必须在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房产信息。其他类,适龄儿童父母必须在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房产信息。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及父母常住新华区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入学。  

(二)新华区常住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1.户口本: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居住证:父母双方和随迁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住房证件:  

A、自购房:父母的房产证。  

B、租房: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提供缴费证明。  

4.父母一方务工证明: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在市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至2020年6月30日,务工人员市区务工、经商应满6个月以上。  

5.社保:父母一方沧州市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一年以上)。  

6.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证:  

A类,适龄儿童父母必须在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房产信息。B类,适龄儿童父母必须在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房产信息。  

两学校不招非新华区户籍且在范围内租房学生  

根据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规模等实际情况,实验小学、中宇小学不招收非新华区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租房、或租住保障性等住房的学生。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随意调整。由于客观因素确需增加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教体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教体局不予办理学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新华区消除大班额规划》,合理招生,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严禁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  

严格控制转学,转入学校班级必须有空余学位,转入学生要符合转学条件并证件齐全,转学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新生入学条件一致。所有转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体局提供转学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准许转学,并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2020年新华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  

清池大道以东:解放路以北,维康路以南,建设大街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河路以北,交通大街以西;  

黄河路以南:南苑小区、泰和世家小区、王希鲁。  

车站小学  

铁路以西:维明路以南,建设大街以东,解放路以北;志强路以南,交通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北,不包括安馨家苑、构件宿舍、丰泽园小区;黄河路以南,欣欣家园小区及以东。  

路华小学  

铁路以西:交通大街以东,解放路以南,志强路以北;以及志强路以南的安馨家苑、构件宿舍、丰泽园小区;  

铁路以东:千童大道以西,维明路立交桥以南,黄河路以北,不包括维明路立交桥南的铁路宿舍。  

第二实验小学 

铁路以东:永济路以北,长芦大道以西,渤海路以南;永济路以南,千童大道以西,维明路立交桥以北,以及维明路立交桥南的铁路宿舍;永济路以南,千童大道以东,石油大街以西,工农路以北,以及中石化器材库家属院;  

铁路以西:永济路以南,交通大街以东,维明路以北;以及后三里庄原住居民。  

建兴小学  

永济路以南,石油大街以东,长芦大道以西,工农路以北,不包括中石化器材库家属院;百合世嘉小区。  

石化小学  

清池大道以东,渤海路以南,铁路以西,三里庄立交桥以北;天天家园小区。  

北环路小学  

清池大道以东:永济路以北,铁路以西,三里庄立交桥以南;永济路以南,维康路以北,建设大街以西;  

建设大街以东:永济路以南,维明路以北,交通大街以西。  

新兴小学  

千童大道以东,长芦大道以西,工农路以南,黄河路以北;不包括东西队、百合世嘉小区、铁路南楼、富苑小区。  

中宇小学  

铁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长芦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北。  

备注  

★以上招生范围,不包括铁路南楼、富苑小区(属于华北油田沧州学校招生范围)和县直单位小区。  

★实施“一片两校”,天天家园小区属于石化小学和北环路小学两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家长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由于片区微调,造成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二胎适龄儿童入学学校与一胎不在同一所小学就读的情况,家长可以自主选择原学校。  

★在外环居住的城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所划定招生范围各标志路段自然延伸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