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颜值”更有“内涵”

2020-08-28
来源:沧州日报

提示:前不久,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开始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与管理,引导城市户外广告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规划实施后,一些市民来电咨询设置时需要了解和遵守的内容。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城管局相关部门,对这项规划进行解读。

  有“颜值”更有“内涵”    

--《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解读  

本报通讯员 康军民 本报记者 尹君伊  

户外广告有禁止设置也有鼓励设置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与城市环境总体协调,一定不能妨碍公共安全、影响市容市貌或破坏建筑物立面和轮廓。”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商户注意,中心城区内,以下情形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党政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司法机关及军事机关大楼楼体禁止设置;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设置;以政府确定和公布为准的标志性建(构)筑物禁止设置;危及建筑物安全或建筑物自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上应禁止设置;城市道路或延伸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方的空间应禁止设置;影响城市公共安全、避难防灾减灾设施的正常使用的应禁止设置;河流水域及其岸线控制管理地带内应禁止设置。  

屋顶广告、遮窗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大型高立柱广告和不具备一定功能的单纯性桥体广告等不符合城市定位和城市容貌管理要求、对城市景观影响突出的广告设施类型应禁止设置;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区域和空间应禁止设置,这其中包括: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半径一定范围内,街道消防通道上空4.5米以下宽4米范围内,地下管线、高压电力架空线和其他生命线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等。  

另外,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也禁止设置,如:建筑顶部、建筑物消防登高面,影响建筑物外立面美观,破坏建筑物给行人带来的视觉享受的应禁止设置。城市交通安全设施上应禁止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  

鼓励的是高信息量的新媒体广告和有利于艺术化表现,有利于创新创意、提升城市活力的户外广告设施。  

牌匾标识不得使用喷绘布等简易材料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和其他城市不同,我市在牌匾标识的规划引导上,对色彩不做统一要求,提倡的是同一场所连通式牌匾的规格、型式、位置和字体、间距应尽量统一,高度应一致,广告牌上下缘必须齐平,色彩、照明效果等应整体协调。设置时不应遮挡建筑立面的特色结构和重要装饰构件,不应破坏建筑立面整体造型和构图,不能影响消防救援。  

牌匾标识的设置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处设置。牌匾仅允许设置相应建筑物、场所、商铺的名称、标识,内容严禁与其对应的建筑物、场所、商铺的使用功能不一致。宜采用铝塑板、亚克力板、霓虹灯、发光字或其他新型发光材料,不得使用喷绘布等简易材料。  

有专用室外出入口的商业店铺,每个店铺仅允许设置1个店招牌匾,仅允许依附于一层门楣,上不遮窗,下不挡门。无专用室外出入口的商业店铺(店内店)可在建筑内部采用品牌墙或集中式标识。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做到体型小、自重轻、结构简洁、外形美观和维护方便等特点,不应刻意追求体量大、自重重,不得对建筑物构成危害。同时,应采取防风、防震、防雷、防暴雨等措施。  

以下情形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禁止跨越人(车)行通道设置;禁止利用危房或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设置;禁止使用高亮度、闪烁的灯光影响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禁止使用低端喷绘材料;原则上禁止设置L E D单色滚动屏幕;建筑物、构筑物顶部,所属建筑在红线范围以外禁止设置;玻璃幕墙建筑外墙面等设置后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公共安全以及妨碍交通等的地方禁止设置;在绿地内或影响园林植物生长、园林景观的地方应禁止设置。  

公益广告内容比例不小于广告面积的30%  

规划中指出,今后商业建设项目施工围墙(挡)设置公益广告的内容比例,应不小于广告面积的30%,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围墙(挡)仅限发布公益广告。商业广告空置期应全部用于公益广告发布。全市重大活动时,可临时征用商业广告设施用于公益广告发布,但独立公益广告点位禁止发布商业广告。  

商业综合体建筑设计已预留广告位的按批准方案设置,严格控制内容、版面,禁止更改或增加广告位;新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业建筑、大型市场和建筑单体功能、建筑立面发生较大变化、户外广告设施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编制“一场一方案”的,应结合其建筑立面特点、周边场地环境等编制详细设计方案,未获审批不应设置。  

“关于临时性户外广告,规划重点主要突出了三点。”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不超出批准设置的范围和时限设置。二是仅限与举办展览、赛事等活动相关的各类宣传,不应设置无关广告。三是城市核心区域内不宜设置非功能性围挡广告设施。  

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位置、形式、规格、密度、内容等为我市专项规划的强制性控制要素,在规划设计、设置管理时须严格执行,也是我市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违反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