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使命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20-09-28
来源:沧州日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使命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本报记者 哈薇薇 本报通讯员 钱瑜

  肃宁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齐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社会组织“保护伞”,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南皮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苑某某,因未落实国家扶贫政策、产业扶贫项目应分红未分红,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沧州市一批典型案例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百姓拍手称快。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以强有力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闻令而动 以监督保障疫情防控高效开展

  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闻令而动、迅速跟进,坚持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强化政治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重点人员排查隔离、企业复工复产、医疗物资拨付使用、核酸检测、大数据排查、“六稳”“六保”等不同阶段重点事项,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结合32份监督清单、243个具体事项开展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任务,把“精准”贯穿始终,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帮助解决、推动落实”作为强化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事前尽责、稳慎执纪问责,帮忙不添乱、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疫情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问题线索153件,立案59件、结案58件,给予党纪处分71人、政务处分5人。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政治机关定位,坚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六稳”“六保”、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出台《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亲”“清”政商关系清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肩负使命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最后一年。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面对困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行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截至8月底,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81件,初核47件,立案24件,免职3人,诫勉谈话2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开展多种多样的扶贫帮困活动。市纪委监委机关58个党组织对口帮扶全市58个贫困户,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问题,既“督战”更“参战”,以精准扶贫的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深挖彻查 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亮剑

  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隐藏在背后的“保护伞”更是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推进惩腐打“伞”工作,通过细化“一案三查”,拓宽工作思路;密切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严把案件质量,提升查办质效等举措,压责履职、以上率下,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清除“伞网”存在的土壤。经过不懈努力,惩腐打“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通报的150余个涉黑恶犯罪团伙全部跟进开展“一案三查”,共查处“保护伞”193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紧盯重点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问题集中整治,以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推动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市委确定的12项民生实事及各种惠农补贴、医保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深入推进“15+3”专项工作,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减税降费、医疗、教育、社保等多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其中,从严查处了一批生态环保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共计责任追究76人,其中党纪处分27人,政务处分9人,诫勉22人,通报2人,其他处理16人;医疗领域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共计541家,追回违规金额287.7万元;深入开展高氟水治理及推进“江水村村通”工程监督,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23个。同时,督促有关单位补齐制度漏洞、填补管理短板,更好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