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生多起车辆自燃事故

2018-07-24
来源:沧州日报

我市发生多起车辆自燃事故

交警提醒: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自查

  本报讯(记者韩学敏)近几天,我市持续出现高温天气,让人们直呼热得受不了。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近段时间我市发生了多起车辆自燃事故。交警提醒驾驶员,发生自燃千万不要惊慌,第一时间把车辆靠边或停在空旷的位置。
  日前,高速交警献县大队接到求助电话,在石黄高速石家庄方向134公里处,有一辆小轿车自燃,请求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辆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身正燃着熊熊火焰。由于火势较大,车载灭火器无法灭火,而车辆又位于高速公路上,过往车辆较多,情况十分危急。为避免发生二次危险,民警迅速在现场周边摆放安全锥筒,控制过往车辆。随后,消防官兵赶到,交警协助消防人员奋力扑救,最终成功将火扑灭。
  轿车司机称,当时他正在快车道上行驶,忽然发现车辆机盖冒起了烟,在确认后方没有车辆的情况下,他赶紧将车开到了应急车道上,这时,车辆冒烟情况更加浓烈,见此情况,他和同车人员赶紧撤离到安全地带,没有人员伤亡。
  无独有偶,日前在京台高速上海方向204公里处,一辆货车由于轮胎起火也导致车辆发生自燃。
  交警部门提醒:很多驾驶员存在多拉快跑的心理,人休息,车不休息,对车辆的安全性疏于检查,存在安全隐患。司机应该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自查,检查汽车线路是否有破损,保持发动机舱整洁,以免埋下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