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学生资助政策公布
资助数额从500元到3万元不等
本报讯(记者夏青)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从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到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我省贫困学生,都有机会获得现金资助,单笔每年最高可达3万元。
此次涉及的受资助对象有以下几类:
一是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原则上每生每年500-10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除了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将获得资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685元、初中885元)。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生,国家实行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资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另外,《资助政策》还对职校贫困学生及大学贫困新生的资助做了具体规定。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从高等教育阶段开始,资助范围更加细化: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另外,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