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30人因违反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被拘留

2018-03-07
来源:沧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志辉)自2月7日起,市委、市政府在市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巡查管控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市区共查处非法售、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30人,其他处罚2人。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行动中,我市周密安排部署,全力组织推进,印发了《2018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巡查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构建形成“党政统筹、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各相关部门紧盯春节期间重点时段,组织力量深入全市730个巡控网格,死盯死守,密集巡控。特别是今年还首次投入14架无人机开展空中巡逻侦查,有效防范、控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据统计,市区共出动人员40211人次、车辆5455辆次、无人机118架次;共巡查机关单位3025家,企业3542家,沿街门店8674家,陵园墓地1917处;收缴烟花475箱,鞭炮184挂,组合烟花62组,礼花弹157枚,开天雷43枚,其他小型烟花爆竹若干。
  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专项办负责人表示,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常态化监管。同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违反禁售禁放规定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发现一起,打击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