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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1-02-28
来源:沧州发布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沧气领办〔2021〕23号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2月28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好,本次重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我市于2月28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
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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