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办法确定

2021-05-25
来源:沧州晚报

今年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办法确定

严禁公办学校违规招收片区外学生

报名和录取实行分类别和分时段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本报记者 张倩

昨天,市教育局发布中心城区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

学校划片招生 生源就近入学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原则。中心城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招收“住宿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中心城区公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片区范围。满足招生片区范围内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招生片区范围内适龄学生入学需求超出学校规定容量的,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初中入学教育优待政策的,由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招生,严禁公办学校违规招收片区外学生,有效保障中心城区初中学校的生源状况相对均衡。

2021年,市八中和市民族中学继续巩固合作办学成果,任命一名原市八中中层干部任市民族中学副校长,主管初中部;继续委派三名班主任到市民族中学任新初一年级班主任,按照市八中先进的教学管理模式开展教育教学。两校统一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检测、批阅试卷等,充分发挥市八中优质资源作用,进一步提升市民族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将消防子女等享受教育优待群体子女优先安排到市八中,如还有空余学位,将统一调剂部分学生。

按照“优先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的工作要求,中心城区现有两所民办初中学校,即运河区颐和中学、开发区沧州剑桥学校,在满足审批地运河区、开发区户籍适龄学生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需经市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在市域范围内招生。

严格控制招生班额

中心城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按照每班不超过55人的班容量,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有条件的学校要进一步降低班额,逐步推动班额标准化建设。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公办学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规定容量后应立即上报,由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报名工作,严禁违规突破规定容量招生,严防出现大班额。

民办学校审批地内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容量的,有空余学位招收审批地外学生但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的,全部采取由审批地教育局组织的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生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报名材料,规范把握招生入学资格,凡发现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招生学校对所有租房住的适龄儿童、少年要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报名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决避免人员聚集,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本着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沧州市中心城区2021年初中招生实行分类别和分时段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所有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以下顺序进行报名、录取工作:

(一)民办初中报名录取安排

1.审批地学生:6月10日,运河区、开发区适龄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参加运河区颐和中学、开发区沧州剑桥学校“小升初”报名,当日由民办学校和审批地教育局向社会发布报名录取结果公告。

2.市域范围学生:6月12日,沧州市市域范围内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参加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小升初”报名,当日由民办学校和审批地教育局向社会发布报名录取结果公告。

3.电脑随机派位安排:6月11日、6月13日,由审批地教育局依据报名人数,适时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并于当日向社会发布录取结果公告。

(二)公办初中报名录取安排

中心城区所有“小升初”学生(含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以在手机端(登录“智慧沧州”微信小程序)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办学校报名、录取工作。

1. 6月15日12:00-6月17日12:00,学生家长可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报名,获取报名编号。每个学生在今年的报名全过程中都要使用此编号(请家长牢记报名编号,以便后期使用)。

2.所有报名学生家长需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小升初”报名系统将通过与户籍部门、房产部门等进行数据对接,直接审核验证。市教育局和初中学校对验证结果进行复核。6月24日,通过短信通知市区户籍学生家长录取结果;6月25日,通过短信通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录取结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 6月26日—27日每日8:00—18:00,经系统验证需要采取线下人工窗口报名的学生(含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报名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片区初中学校现场验证报名。学校通过学生提供的实际证件材料与系统数据比对进行资格审核。线下报名由家长代表、媒体代表、教育局纪检人员、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初中招生片区范围

五中:①浮阳大道(原西环路)以西、解放西路以南、朝阳大街以东、黄河西路以北;②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浮阳大道以东、运河以西、新华路以南;③运河以东、新华路以南、清池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的汉族学生。

民族中学:①铁路以西、清池大道(原南北大街)以东、新华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部分;②运河以东、新华路以南、清池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的少数民族学生;③铁路以西、运河以东、黄河路以南。

八中:①浮阳大道以东、永济路(原北环路)以南、铁路以西、新华路以北;②铁路以西、清池大道以东、永济路以北、渤海路以南(包括以北有市区户籍者)。

九中:铁路以东、解放路向东顺延以南部分。

十中:①运河以西、黄河路以南、永安大道以东部分;②九河路向西延伸以南、永安大道以西部分。

十一中:运河以西、永济路—太原路以北部分。

十三中:浮阳大道以西、解放西路以北、永济路以南、迎宾大道以东。

十四中:①解放西路以南、朝阳大街以西、黄河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②黄河路以南、永安大道以西、九河路以北部分、迎宾大道以东。

十五中:运河以东、清池大道以西、永济路以北、渤海路以南。

十六中:铁路以东、解放路以北。

十七中:迎宾大道以西、永济路—太原路以南、九河路向西延伸以北。

开发区中心校:按开发区教育局规定范围。

沧县实验学校:按沧县教育局规定范围。

中心城区务工随迁子女初中招生片区范围

五中:新华路以南、运河以西、朝阳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北。

民族中学:铁路以西、新华路以南、运河以东、黄河路以北。

九中:铁路以东、解放路以南。

十中:铁路以西、黄河路以南。

十一中:运河以西、永济路以北。

十三中:①朝阳大街以西、解放西路—北京路以北、新华路以南;②新华西路以北、浮阳大道以西、永济路以南;③朝阳大街以西、解放西路—北京路以南、黄河路以北。

十五中:①交通大街以西、新华路以北、浮阳大道以东、永济路以南;②永济路以北、运河以东、交通大街以西。

十六中:交通大街以东、解放路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