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核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112张

2018-09-06
来源:沧州晚报

我市核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112张

涉及钢铁、造纸等15个行业

  本报讯(记者庞维双)近日,市环保局通过我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已对112家企业核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涉及火电、造纸、石化、钢铁等15个行业。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1月,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规划了排污许可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优先序。按照环保部规定,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等共计33个大类、82个小类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据了解,排污单位领取排污许可证后,还需要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上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和台账,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单位应当对提交的台账记录、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