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礼建党百年 记录百名先锋
人物简介:
李立华,1977年10月出生,199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沧州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现任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先后获得“2017年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全省优秀法官”和“河北好人”等荣誉称号。2019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近日,做了一上午执行工作的李立华,草草地吃过午饭,又从柜子中抱出一摞卷宗,翻看整理起来。她说,手头还有很多没有执行的案子,都要尽快处理。下午一上班,办公室门外就站满了等待她接见的当事人——
李立华:
百姓信赖的好法官
本报记者 孙 杰
公正高效,以个人名字成立执行室
从1999年踏入盐山县人民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当时只有22岁的李立华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群众信得过的人民法官。
20多年的法官生涯,李立华始终奋战在审判和执行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入职时的初心。
2016年5月,李立华转到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接手了100多个长期未结案件。凭借多年处理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工作经验,她加班加点,整理分类卷宗,多方联系、四处奔走,逐一击破,最终仅用了3个多月,就将100多个案件全部完结。
由于工作出色,百姓信赖,盐山县法院在同年10月以李立华的名字命名成立了“李立华执行室”,成为执行战线的靓丽名片和先锋旗帜,在百姓中有口皆碑。
疫情期间,百姓无法到法院服务大厅线下咨询,她便结合信访热线,专门开通执行法官热线,电话由她本人全天接听,指导当事人办理执行事宜、答复执行疑问。这段时间,当事人对“李立华执行室”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信任,申请人都愿意将案件交由“李立华执行室”办理。每天100多个电话,手机要充两次电,有时还有半夜打来的电话,李立华每次都耐心接听。
以人为本,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和儿童是弱势群体,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让妇女儿童在个案当中得到更多的利益保障,是李立华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的重点。
2014年夏天,李立华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通过了解,被告是一名身患糖尿病且半身不遂的女人,原告为了摆脱自己的负担决定离婚。同为女人,李立华深感痛心,人世间难道不能有患难夫妻?李立华多次到女方家中安慰她,并给原告做思想工作。经过摆问题、明事理,原告说:“李法官,这些天你给我做思想工作,我一直反省自己,真是昏了头,忘了她原来对我的好。今后,我一定好好对她,再也不提离婚的事了。”
2021年初,李立华接手一个儿童遗弃案件。孩子刚上幼儿园,父亲意外去世,孩子本应由母亲抚养。可是,母亲把孩子留给了爷爷奶奶。老人现在年龄和身体都无力承担,希望孩子母亲承担抚养义务。经过多方联系,女方表示自己在山东打工,生活十分困难。李立华多次跑到山东,给她做工作,最终不仅帮老人申请了低保救助,还帮女方联系了工作,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得到解决。
尽心调解,和风细雨化干戈
民事案件繁琐而细碎,调解起来很费工夫。李立华非常重视调解工作,她经常深入社区居委会、乡司法所,和有调解经验的人探讨调解方法,大大提高了调解率。
有一次,李立华承办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20多名农民工把在天津打工的工头告上法庭,要求给付工资款17万元。由于长期拖欠工资,工人们在工地闹起了事端。李立华多次驱车200多公里前往天津的工地和派出所了解情况。考虑到原被告多在一个村庄居住,此案一判了之必定激化双方矛盾,伤了邻里和气。于是,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李立华利用节假日和下班之余,分别来到20多名原告及被告家中,耐心细致地做调解。一连几天,都是深夜才能回家。
经过不懈努力,李立华用女性的细致、耐心和真诚打动了案件当事人,让他们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20多名原告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支付原告工资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没有豪言壮语,李立华把每个案子装在心里,她用满腔的热忱和朴实的为民情怀,在执行的道路上不断攻坚克难。“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只要百姓认可,信得着我,我就不能让他们失望。”李立华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