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零”行动杜绝散煤复燃

2021-11-01
来源:沧州日报

本报讯 (祁洁 董路路 董聚宝)为确保我市劣质散煤彻底清零,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确保百姓安全、温暖、清洁过冬,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源头管控,加强监管,末端清零”的原则,开展散煤使用情况排查,严格散煤管控,杜绝散煤复燃。

为加强源头管控,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保留的煤炭经营储运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从运输和销售源头上确保散煤不流向农村。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成立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煤炭运输企业的储存和销售台账进行全面核实。

督促各县(市、区)建立散煤复燃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散煤禁燃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乡村网格员作用,通过广播、条幅、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宣传散煤治理政策以及散煤的危害性、污染性。对以往洁净煤和兰炭用户,进行入村入户走访,耐心讲解新政策,确保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煤炭禁烧政策,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

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及乡镇建立无人机飞检队伍,制订飞检计划,结合视频监控系统,力争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监管,对全市范围内的散煤复燃情况进行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对发现的散煤复燃现象及时填报河北省散煤禁烧系统APP,严防散煤复燃现象的发生。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对各县(市、区)加大督导力度,督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同时对各县(市、区)散煤复燃体系建设情况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