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2022年1月23日召开

2022-01-01
来源:沧州日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2022年1月23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李倩)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3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鞠志杰、梁英华、朱春燕、丁清波、赵亮、刘建华,秘书长张龙华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姚幸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春军,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振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议案》《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1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说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及人事任免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以上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实事的推进实施工作,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实、质量高、效果好。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解决,积极推动落实,让代表建议真正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参照系”、改进工作的“助推器”;持续将“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引向深入,高标准、高质量谋划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红利;审计部门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整改联动、跟踪问效和结果运用,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审计监督效能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从细从实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办好控告申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沧州、法治沧州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议案,并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会议接受李寿平等3名同志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张政等6名同志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