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2-11-20
来源: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于11月20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