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全面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
全市范围内实现“目录之外无备案”
本报讯(尹君伊 蒋欣茹)自我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东光县被列为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国家级试点以来,市审改办指导两个县(市)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目前,市级和各县(市、区)均已完成本级行政备案目录清单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实现全市范围内“目录之外无备案”。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点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工作,河北省被列为承担全国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的省份之一,沧州市明确渤海新区黄骅市、东光县为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国家级试点的县级试点。
在圆满完成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国家级试点相关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审改办梳理形成了《沧州市市本级行政备案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了28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有关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于今年印发《沧州市市本级行政备案事项目录》,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行政备案清单管理、规范行政备案运行实施、强化行政备案平台对接、加强行政备案监督管理。同时,指导除试点外其他县(市、区)编制公开行政备案事项目录,要求各县(市、区)对照《河北省行政备案事项目录》,认真梳理编制本级行政备案事项目录并进行公开公示,确保行政备案事项目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备案。截至目前,我市各(市、区)均已完成本级行政备案目录清单的编制和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备案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