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沧共治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
两地检察机关一合办案例获评最高检环保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贾世峰 通讯员陈芳 刘欢)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0件案例作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联合办理的督促治理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入选。
据了解,本案的办理是我市检察机关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的重要成果,也是市政府与市检察机关建立专项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后的实践样本。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原产自美洲大西洋沿岸和墨西哥湾,该物种扩散能力快、繁殖系数高、生命力强,被确定为我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近年来,互花米草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及我市沿海滩涂成片生长。
为有效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难、取证难、执法难、监管难等问题,依据两院协作机制,天津三分院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沧州市检察院。两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同步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实地采样、现场踏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固定证据,共同委托鉴定和评估,初步查明外来入侵物种护花米草在津沧两地共分布生长700多公顷。随后,双方联合举行线上听证会,同步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我市相关行政机关对全市互花米草分布面积、坐标、危害程度等进行了详查,通过调查,共发现互花米草149处,合计面积351.86公顷,承担主要治理工作的渤海新区黄骅市将互花米草治理工作纳入今年海岸带保护修复治理工程,治理工作将于2024年全部完成。
同时,两地检察机关主动与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进行对接,共同推动“互花米草生态损害评估、生态治理及治理效果评价等系列标准”的制定,目前已经立项并进入评审阶段。这是首个根据检察机关需求专门制定的标准,对科学评估互花米草入侵风险与生态损害程度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