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颖颖)1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鞠志杰、梁英华、刘振华、朱春燕、赵亮、刘建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晓玲、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王宇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振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胡大鹏、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邢树军辞去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兰铁宁等辞去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及人事任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