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拟征收张庄子部分土地作为教育用地

2024-05-08
来源:沧州晚报

运河区

拟征收张庄子部分土地作为教育用地

运河区拟征收张庄子村位于吕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侧、张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侧的土地约10.7211公顷,进行教育用地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