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租的空置房屋登记着别的经营主体
“代位释放”解了求租者燃眉之急
本报讯(记者李倩)前不久,沧州爱眼医院在扩大经营规模时遇到棘手问题。医院发现当前所租用的大楼房屋大多空置,于是做好从2层扩大到1至8层经营的计划。企业负责人在申请经营场所变更时,发现空置房屋上登记着不少经营主体。“一对一”变更还能试着和原经营主体沟通联系,但“一对多”逐个联系可得花不少时间,企业发展等不了。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指导房主向原经营主体登记机关运河区行政审批局申请经营场所释放,解了医院燃眉之急。
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获悉,自去年12月我市探索实行代位行使闲置住所(经营场所)资源释放机制以来,已有269家经营主体通过释放住所资源改革受益。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经营主体登记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亟待解决。房东与经营主体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有的经营主体停租后未及时注销公司,有的想保留公司却没定好迁往何处……诸如此类现象时常发生,造成房屋无法再登记新的经营主体。“经营场所变更登记需经营主体亲自办理,原租户有的去了外地,有的已经无法联系上,既损害了房主的权益,又不利于经营场所资源的有序流动。”市行政审批局审查一科科长吴海军坦言。
为破解这一难题,自去年12月起,我市在市本级以及新华区、高新区、青县、沧县、献县、海兴县、盐山县等7个首批试点县(区)探索实行代位行使闲置住所(经营场所)资源释放机制。代位行使闲置住所(经营场所)资源释放机制,即由房主代替原经营主体向登记机关提出住所(经营场所)资源释放申请,登记机关会同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后,在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中将有关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记“释放”字样。释放后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其他经营主体登记使用,保障了新的经营主体顺利登记入驻。
吴海军介绍,目前,各试点地区聚焦创业孵化基地、商业街、大型商厦等闲置住所密集区域,以列入异常的住所(经营场所)为突破口,开展实地摸排,主动对接服务,努力探索形成“一招鲜”式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