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姜女士:
我是沧州运河区朝阳街财苑小区的业主,近期,哈啰在我们小区门口大量投放共享单车,管理不善,加之部分用户随意停放,影响居民的正常出行。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沧州市城管局接到反映问题后,立即组织执法二大队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处理。执法二大队执法队员到达现场,立即联系共享单车企业,责令其减少停放量,并安排专人负责巡查治理,规范摆放共享单车,避免影响市民通行。我局将加大对此处的执法巡查力度,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